作者 王琛 陈育卿 发布时间 2005-7-21
此次国家质检局颁布税控生产许可证,意味着全国已全面推广税控收款机,获得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便具备了参与各省税控收款机招标选型工作的资格,据悉,新大陆的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系新大陆自主研发的产品,目前已具备批量生产的能力。
(又讯)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加强税务和财务管理的有力措施。目前,在全国全面推广税控收款机的时机已经成熟。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王秦平强调,税控收款机作为涉及国家财政、金融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他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完善税控收款机产品标准的管理工作,加快标准的修订和制定;要严格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审查,确保税控收款机的产品质量,并落实责任,实行严格责任追究;要从源头上加强税控收款机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税控收款机产品的售后服务。
据了解,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1997年,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选择若干城市进行推行应用税控收款机试点。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颁布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2002年,国务院针对整顿和规范集贸市场秩序工作中发现的部分业户不开票、偷逃税严重等突出问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问题,将治理重点定为各类“商城”和专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