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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7项议案全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各项提赞成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具体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上限及用途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9)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收购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
(2)动物溯源系统产品开发及销售网络项目
(3)新一代高速公路综合业务系统项目
(4)产品研发及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5)海外市场销售平台建设项目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翠红、齐伟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