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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报】全国人大代表王晶提议:尽快审议通过《海岛法》

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杨璇  发布时间:2008-03-18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王晶提议:应进一步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与利用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审议并通过海岛法。

 王晶代表提出,海岛法应主要包括海岛保护规划、海岛生态保护、海岛生态修复、特殊用途海岛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章程。海岛保护规划应分为有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和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对规划的编制主体及其职责、分类、编制原则、审批和修改、公布与效力等作出规定;“海岛生态保护”应包括制定和公布重点海岛保护名录,严格控制海岛建筑物和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填海连岛工程,严格控制在海岛采石、挖砂和砍伐,严格保护海岛沙滩、珊瑚和珊瑚礁,严格保护海岛历史、人文遗迹和物种,严格保护海岛植被、淡水资源等;“海岛生态修复”要明确负责海岛生态修复工作的部门及职责,对修复方案的实施和费用承担等提出具体要求;“特殊用途海岛管理”应主要对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国防用途海岛、自然保护区内的海岛、科学研究用途海岛及其他特殊用途海岛设立专门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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