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田晶 发布时间:
近日,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景气监测结果显示,一季度福建企业家信心指数为97.4,环比回升1.3点,是2008年下半年大幅回落后首次出现回升。福建企业和企业家信心“回暖”,当地良好的政策环境功不可没。
1984年,福建55名厂长、经理联名发出呼吁信《请给我们“松绑”》,一时间掀起了一场有关国企改革的大讨论,成为推动国企改革的重大事件。当时福建政府对此持支持态度。
25年后,《福建省维护企业与企业家合法权益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在全球经济环境恶化、国内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背景下,为企业和企业家“再松绑”的话题再次被全社会聚焦。
从“松绑放权”,到维权条例为企业和企业家“再松绑”,25年来政策一脉相承。
十年磨一剑
“再松绑”,路漫漫。推动并见证两轮“松绑”全过程的一位关键人物,福建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会长黄文麟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前后磨砺10年,可谓历经艰辛。”
早在1999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企联会长的黄文麟领衔,在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要求制定 《企业家法》的议案。
2001年,黄文麟又领衔在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法》的议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为企业和企业家立法维权的议案第一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出现,立即受到会内外的广泛关注,新闻媒体纷纷报道。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也发表评论,既有正面肯定,热情赞扬者,质疑甚至反对声也不绝于耳。
国家经贸委认为:以法律确定企业家的地位和作用,规范企业家队伍的建设及企业家的行为,规范企业内外部环境,这是有现实意义和十分必要的。但同时也认为 “这些问题还要不断地研究探索,总结经验,使之不断成熟后再逐步法律化和规范化。”
湖南一位
但是也有专家学者质疑甚至认为,这是 “打出的空拳”, “充其量只是企业家一种主观情绪的宣泄”, “只能隔靴搔痒,落个寂寂而终的命运。”
面对 “未果”的境遇和种种不同的声音,黄文麟并未气馁。一次进京,黄文麟特地向时任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兼中国企联会长的陈锦华当面讨教。陈锦华表示支持这个议案,同时建议先从地方立法搞起,到时机成熟时再来推动国家立法。
由此,黄文麟把立法视线转到了福建省。2002年1月,福建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黄文麟会长联络福州、南平代表团提出了制定 《福建省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条例》的立法议案。
2002年起,福建省企联和省经贸委为企业保护条例立法开展了专题调研、专家咨询和部门座谈,并按立法的要求正式起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