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商报 发布时间:2009年8月11日
【商報訊】福建省副省長陳樺昨天在台北說明福建省加強與台灣交流合作10項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鼓勵福建企業赴台投資、開放台灣企業參與福建大型公共工程建設等。
設綜試區居首
10項政策措施的第一條就是設立福州(平潭)綜合試驗區,實行海關特殊監管,實施更加靈活便利的政策,方便台灣商品進出和兩岸人員往來。
其次,開放台灣企業參與福建大型公共工程建設。首批開放的20個重大工程項目涉及港口、公路、產業等領域。
推動閩企赴台投資
第三,鼓勵福建企業赴台投資。首批推動福建新大陸集團、興業銀行、廈門航空等企業赴台投資;支持福建企業和產品進入台灣自由貿易港區,擴大經貿合作。
第四,實施「百萬游客海峽行」計劃。采取優惠獎勵辦法,擴大福建居民赴台旅游規模,鼓勵福建省外居民循小三通航線赴台旅游。
第五,開通閩台常態化海上客滾航線。今年內開通福州至基隆的海上客滾航線,實現廈門至台中海上客滾航線班輪常態化。
鼓勵兩岸合作辦學
第六,設立兩岸教育合作實驗園區。鼓勵台灣高等院校在實驗區內合作辦學,設立科研機構;支持福建高職院校與台灣同類院校聯合培養技術人才。
第七,推進閩台兩地共同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建議兩岸就媽祖信仰、南音等相關專案聯合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閩南語系區域內的紅磚建築共同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第八,鼓勵台胞到福建就讀考證、就業創業。
第九,歡迎台灣律師,影視、出版及文化產業業者到福建拓展業務。
第十,支持台灣業界通過福建拓展市場。
陳樺昨天并與福建新大陸電腦總裁王晶共同在台北主持揭幕儀式,在馬政府公布陸資赴台許可辦法之后,福建新大陸電腦公司可望獲准第一家入台投資。
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官員表示,這件投資案金額、難度、敏感性都不高,如無意外,最快本月底就可審議,通過沒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