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晓午
“相对于过去,2009年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在国进民退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的整体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强化。”这是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总裁王晶长时间以来基层调研得出的结论,这位曾在2003年联名提出“私产入宪”的人大代表,已经深感实业营商环境,亟待改善。
今年,王晶决定把今年人大的提案主题,定在修改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上,以此推动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
难在何处
王晶在调查中发现,中小企业营商环境难以改善的主要表现还是融资难。“与2008年不同的是,2009年许多银行给中小企业的融资下了指标,一些银行的高层也问我们,希望推荐一些质地不错的中小企业。但是,对于数量更大的小型企业来说,对于处于创业过程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他们的资金压力还是很大的。”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表示,当前的融资制度存在一些功能性的缺陷,银行贷款的90%给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非常小。
2009年,在宽松货币政策刺激下,中国新增信贷达到9.59万亿元的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多增达4.69万亿元,增速为31.7%。 如果以90%的比例初步估算,新增8.63万亿元流向大企业和地方融资平台,而只有不到1万亿元进入中小企业。
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方面,2009年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全年融资额4466亿元,居历史第二高位。而中小企业融资额占比屈指可数。
这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与目前的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不匹配。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左右,实现利税占40%左右。
王晶表示,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会严重影响就业,那么这个经济问题和企业问题就可能演变成一个社会稳定问题,不能不高度重视。
王晶经过调查后发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有微观操作原因,也有政策组织执行原因。
王晶分析,中小企业贷款难主要原因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的风险意识,面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两类客户,银行偏向把资金投放到大企业上,这实际上使一些非常有前途的中小企业丧失了较好的发展机会。
二是放贷手续严格。商业银行对企业评级授信制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对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执行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和发放贷款额的标准,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
在政策组织执行上,目前中小企业发展和政策归口于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管理,但中小企业发展牵涉面广,涉及税收、融资、工商、技术创新和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中国目前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综合协调机构。
缺乏一个强力的“协调”部门力挺,使得金融危机后,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行业准入等方面受到大企业的挤压,国家4万亿元投资计划主要倾向于大企业和政府项目,民间投资迟迟难以激活。
综合解决之道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在于发展小额信贷机构。我国小额信贷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目前包括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国开行和农行批发性小额信贷等。
王晶表示,在上述小额信贷机构中,除信用社和银行的小额信贷之外,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处境尴尬,有的被称之为“民间信贷”。这些小额信贷机构很难获得明确的合法地位,监管机构回避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性和监管问题。缺乏合法地位,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
王晶建议,应该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高度确定小额信贷的合法性,尽快制定关于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信贷机构的法规或部门规章,确立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五条表示——“各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努力改进金融服务,转变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王晶建议在这一条款中加上“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小额信贷的合法性,允许部分私营企业发达地区先行先试,然后再全面推广,以打通中小企业的更为畅通的融资渠道。
在直接融资上,尽管
“这种条件基本属于成熟的企业,应该降低上市门槛标准,如净利润的标准,使得更多真正的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跻身创业板。”王晶说。
王晶建议,国家应成立一个由工信部牵头,包括发改委、财政部、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科技部等多个部委参加的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小组,统一督促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确保政策措施的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