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文忠 实习生:赖清玉
近日,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绘就了福建省对外开放的新蓝图。与上一个五年相比,规划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双轮”驱动。在外贸方面,不仅仅注重货物贸易,也强调服务贸易;在资本方面,不仅仅引进外资,也要加快走出去步伐。
引进来、走出去双轮驱动
五年前,提起“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发展,多数企业感到陌生和茫然——为什么要“走出去”、如何“走出去”?历经“十一五”期间国际金融危机的历练,福建企业已纷纷“走出去”,并把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以福建新大陆为例,2006年参股欧洲最大的晶体研发制造基地德国JQG公司,成为我国政府批准在欧洲的第一个资本投资项目。此后,新大陆又设立了北美公司、欧洲公司和中国台湾公司。“借助这些平台,新大陆引进国际型人才,吸收国际化的思维方式,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新大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境外公司的协助下,新大陆对新兴的物联网产业中紧迫需求的四大类产品加快布局,成效十分明显。”
“走出去”,已经和“引进来”一起,成为福建省对外经济合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在利用外资方面,福建省将确保“十二五”期间全省年均实际利用外资,按历史可比口径不低于80亿美元,按验资口径不低于50亿美元;每年有20家以上外资企业境内外上市扩大投资,外资并购、增资占合同外资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在对外投资合作方面,福建省将力争到2015年,全省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机构)发展到1500家,形成一批年带动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境外营销网点。5年对外直接投资中方实际投资额超过12亿美元。重点是推动企业开展出口带动、资源开发、产业集聚和技术寻求等类型的对外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