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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行业协会---如何去掉行政色彩   记者 郭宏鹏  04.3.10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自律性组织,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前提。”王晶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由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进行结构转变。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就必须从微观经济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一些职能要相应地还给企业或转移给市场、社会。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应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公正、规范的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应通过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去解决。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并充分发挥它们的职能”。
  王晶代表分析认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所不包,几乎垄断了所有的社会公共权力,行业协会缺乏生存的土壤与发展的空间。我国目前规模大一点的行业协会大多带有半官方的性质,它们在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上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在人事和财务方面均依靠政府部门,通常也借用政府的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去管理会员单位,并习惯于听从政府行政命令,更多地代表政府意志,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由于行业协会难以体现会员单位的代表性,缺乏必要的公信度,会员参与热情不高,使行业协会难以真正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王晶代表同时指出,现在出现了行业协会行为不规范、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信息服务差、行业研究薄弱等现象,而一般行业协会应该承担的行业政策研究和解析、行业基本现状研究、行业走势分析、会员利益保护、行业培训、国际国内同行业信息搜集、整理、分析、发布等职能基本上没有发挥出来。甚至在很多企业印象中,行业协会最多的就是开会和收费,行业协会所应该承担的服务职能则体现得很少,基本上讲,我国的行业协会还处在一个非常不成熟的阶段。
  因此,王晶代表建议必须尽快制定行业协会法,以法律形式对当今形势下我国行业协会应当如何组织、如何运行、如何发展、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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